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 Plant Variety Rights ),简称品种权,也称“植物育种者权利”( Plant Breeder ' s Rights , PBR ),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获得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一样,同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如何申请植物新品种?
植物新品种的申请受理、审查、授权工作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申请遵循先到先得原则,新品种发现者递交文字图片等资料后,相关专家会到现场进行观测。当测试结果通过专家审查,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保持稳定,申请可能就会通过。
谁可以申请植物新品种权?
新品种权的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对于非职务育种,完成育种的个人可以申请新品种权;对于职务育种,育种人所在的单位可以申请新品种权;对于委托育种或者合作育种,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由谁申请新品种权,没有合同约定的,受委托完成或者共同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新品种权。另外,品种权的申请权也可以由双方签订协议进行转让。
什么是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在申请日前,经申请权人自行或者同意销售、推广其繁殖材料,在中国境内未超过一年;在境外,木本或者藤本植物未超过六年,其他植物未超过四年。
对于新列入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种),对品种繁殖材料的销售、推广时间有一定的宽限期:自名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新品种权的,在我国境内销售、推广该品种种子未超过四年的,具备新颖性。
什么是实质性派生品种和原始品种?
实质性派生品种(英文名称Essential Derived Variety,简称EDV),是指由原始品种实质性派生,或者由该原始品种的实质性派生品种派生出来的品种,与原始品种有明显区别,并且除派生引起的性状差异外,在表达由原始品种基因型或者基因型组合产生的基本性状方面与原始品种相同。通俗的讲,是指对一个育成品种进行修饰改良后选育的衍生品种。原始品种(英文名称Initial Variety,简称IV),是相对于实质性派生品种而言的,通常是指在修饰改良之前的初始品种。